如何办理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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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残疾人证啊?
已回复 市残联

已审核    2022-05-25 10:01:47

已转办  市残联  2022-05-25 10:01:47

已受理  市残联  2022-08-10 09:52:01

已回复  市残联  2022-08-10 09:53:03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市残联 2022-08-10 09:53:03
尊敬的市民,您好!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鲁残联发〔2020〕22号)、《关于做好就近或上门残疾评定工作的通知》(德残联办函〔2020〕9号) (二)申办流程 1.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残联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填写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并告知申请人残疾评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主体资格、不同意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提供虚假材料等,不予受理。 2.残疾评定: 申请人应按时参加残疾评定,因病因伤提出申请的,原则上应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没有病历的,评残专家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医学辅助检查,检查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生活不能自理且行动不便、无法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县级残联可会同卫健局,适时定期组织上门评残,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省内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可向经常居住地残联申请异地残疾评定,由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核发残疾人证。 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的,应中止办理程序,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 残疾人对县级的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评定结论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申请复评;对市级复评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得知复评结论的10个工作日内向省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申请终评,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审核与发放: 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等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核发残疾人证,不符合结论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残疾人证从申办受理到批准核发,一般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县级残联通过原受理渠道或邮递等方式发放残疾人证,通过邮递送达的,不得向申请人收取邮递费。 (三)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残联电话: 德城区:0534-2671698 陵城区:0534-8269976 禹城市:0534-7365211 乐陵市:0534-6222125 宁津县:0534-5232535 齐河县:0534-5333960 临邑县:0534-4361757 平原县:0534-4512385 武城县:0534-6211186 夏津县:0534-3211565 庆云县:0534-3862586 天衢新区:0534-2565989 0534-790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