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讯(记者 张双双)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桑黄》(DBS37/0052026),这意味着桑黄作为食品获得了省级层面的合法性身份和技术规范依据,今后可合法上市、规范流通。这也是近年来桑黄在争取实现“药食同源”这一最终目标征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山东桑黄看夏津。夏津县拥有6000亩黄河故道古桑树群,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夏津桑黄”核心产区。目前已有成熟的桑黄产业,在国内较早掌握人工驯化栽培桑黄技术,依托产业研究院已探索出成熟的规模化栽培技术方案,并打造出桑产业“产学研销”创新综合体,实现桑产业集聚发展。并与科研院所合作研究桑黄深加工,设立了博士工作站,开发出了桑黄酒、桑黄含片、桑黄茶等产品。在2024年食用菌全产业链(厦门)创新博览会上,“夏津桑黄”以品牌价值18.34亿元位列国内桑黄类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