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干部获晋升 容错机制为实干者撑腰

王贺

7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的一则典型案例通报,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并获广泛赞誉:当地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违规”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最终予以容错免责并得到晋升。该案例生动诠释了“为担当者担当”,其引发的广泛讨论,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干部担当作为的深切期待。

当前,无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还是优化营商环境,这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革,都需要突破传统思维定式的桎梏,化解制约发展的各种阻碍。要让干部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党委政府须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淮安案例中,谢某某的行为虽“违规”,但实质是提升行政效能的积极探索。当地在审慎核查后,对该同志予以公开正名,并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形式向社会公布,充分彰显了践行“为担当者担当”的底气和勇气。

近年来,围绕“为担当者担当”,各级党委政府作出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淮安案例引发广泛关注的现象表明,当前可资借鉴的典型经验仍显不足,特别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案例较为稀缺。这反映出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等方面,仍需加大工作力度,让“为担当者担当”进一步从文件走向实践,从理念化为行动,进一步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让干部敢担当、善作为,不仅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情形、细化正向激励,更要让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真正让实干者无后顾之忧、让创新者有底气作为。

当前各地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容错纠错制度体系,但部分基层单位仍存在“不敢容”“不会容”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对“三个区分开来”理解不深,面对创新探索中的失误时,有时仍然选择“宁严勿宽”;有的部门在认定“为公”与“为私”的界限时缺乏操作细则,导致基层干部在突破常规时顾虑重重。

破解这些难题,一方面,要继续细化容错“清单”,明确适用情形和操作流程,让干部心中有底;另一方面,要完善纠错机制,确保问题能及时发现和修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同时,信赏必罚方能取信于人。战国时期商鞅立木为信,为秦国新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今日淮安干部“违规”而获晋升,体现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区分“为公”与“为私”、“无心之失”与“明知故犯”的界限,为真正干事创业的干部保驾护航。各级党委政府需要持续强化正向激励导向,向全社会传递“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信号,破除“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现象,切实消除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怕担责、怕出错”思想顾虑,激励更多人勇于担当。

在鼓励探索创新的同时,也要进一步筑牢纪律底线。对打着改革创新旗号谋取私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只有做到宽严相济、赏罚分明,才能避免容错机制被滥用,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相信当越来越多的“谢某某”涌现,当容缺办理不再成为新闻而是常态,我们就能真正打破“洗碗效应”,让改革者轻装上阵,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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