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好少年”于欣歌 10岁女孩帮母亲撑起家

    □张柴智慧范宜超

    择菜、洗菜、做午饭……3月23日,笔者见到刚获得“山东好少年”称号的于欣歌时,她正在家中做家务。

    今年10岁的于欣歌是禹城市房寺镇明德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母亲患小儿麻痹后遗症,导致腿部残疾,走路拄着拐杖,平时不能干重活;2017年12月,父亲因车祸不幸离世;年迈的奶奶、年幼的妹妹便由她和母亲照顾。这些生活的变故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让她更加坚强,用稚嫩的肩膀帮母亲撑起家。

    原本一家人靠父亲在砖厂送砖每月2000元收入维持生计,父亲去世后,母亲很受打击,一病不起。她陪在母亲床边每天细心照料,并说:“妈妈,现在我长大了,我就是您的腿,家里的活都由我来干。 ”

    打扫卫生、收拾房间、洗衣做饭……如今,于欣歌样样做得得心应手。

    给奶奶洗脚、按摩,是她每天必做的功课。奶奶由于年事已高,还患有高血压,每年要在家输液冲两次血管。每当这时,懂事的于欣歌守在老人床前,看看是否需要换药,还时常给老人讲学校里的趣事。 8岁的时候,她就已经学会拔针头。奶奶笑称她是“家里的小护士”。

    母亲身体不好,从6岁起,于欣歌便开始照顾比她小4岁的妹妹。每次出门,她都会紧紧牵着妹妹的手,生怕她摔倒。有好吃的,自己舍不得吃,她总会第一时间给妹妹。每天早上还要早起半个小时,给妹妹做早饭;晚上,要给妹妹洗脚,尽量多为母亲分担一些。母亲总是爱怜地称,大女儿就是她的“小棉袄”。

    热爱跳舞的于欣歌时常参与各种文艺表演,她的表现给在场所有的师生留下深刻印象。与人为善,是邻居和同学们对她的评价,每当她看到别人有需要时,总会主动帮忙,温暖了身边人。“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人帮助我们,长大后我要回报政府和那些好心人。 ”于欣歌说,2016年,乡镇就给身有残疾的母亲入了低保。父亲去世后,更多人向她们家伸出援手。 2018年春节,禹城团市委工作人员给于欣歌一家送来了米面油和慰问金;新学期,明德小学组织师生为她捐款;当前,有一家爱心企业正为她母亲进行免费培训,承诺考核合格后将给她安排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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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开展,全省共评选出“山东好少年”20人、“山东好少年”提名奖获得者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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