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临邑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对该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进行调整。
新《通告》共三部分,分别就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的禁燃类别和禁燃区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表述和详细介绍。记者梳理发现本次调整将禁燃区将主城区“永兴大街、子愿路、开元大街、洛源路合围的区域”扩大为“四分干以东、旭光路以西、宏泰大街以北、汇丰大街以南的合围区域”西城区范围调整为“513国道以东、340国道以北以西、门刘村北向阳沟及东十二里村北干沟以南的合围区域”包含“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临盘钻井分公司驻地办公及生活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临盘采油厂社区”区域。将原来“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修改为“除上述范围外,其他已全部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同时新增了动态调整原则:在通告有效期内,后续全部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自动划入禁燃区。
为确保新《通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临邑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并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原《《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社会公众、镇街代表、法律顾问及环保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通告自2025年3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15日。《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临政字〔2020〕31号)同时废止。(德州日报社 记者 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