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日前,我市出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为构建规范、高效、安全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办法》直面当前公共数据运营中的关键堵点,旨在打通数据“供—流—用”全链条,推动数据从“资源形态”向“价值动能”转变。

信用就医让群众告别反复排队、农户可在手机上精准获取农田“四情”、智慧创城“随手拍”让城市管理更高效……实现这些场景,润泽千行百业,离不开数据“活水”的顺畅流动。

长期以来,各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公共数据资源,一些基础较好的领域已实现数据的初步整合与应用,取得积极成效。与此同时,仍有一些数据资源被困于“孤岛”,缺乏有效整合与规范指引。面临“供不出、流不动、用不好”的困境,如果再将数据束之高阁、只存不用,这些丰富的资源也只能是“沉睡的宝藏”,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让数据真正奔涌起来,构建规范有序的授权运营生态是重要路径之一。这不是对数据的简单开放,而是要在明确各环节规则的基础上“激活价值”。

数据“供得出”,前提在于统一的规范管理。为保障数据资源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办法》提出实行统一目录管理,推动数据“应归尽归”,并建立质量检测与整改机制,从源头上实现数据鲜活、好用。这说明,数据资源只有做到“一本账”管理、高标准治理,才能夯实数据高效供给的基础。

在“流得动”环节,数据流通绝非无序的自由市场,而应是规范引导下的价值传递。德州探索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三种模式,既确保统筹管理,又兼顾灵活适配,并严格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这种分类施策、场景驱动的思路,有效平衡了效率与安全。同时,《办法》确立了“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机制,区分公益与商业用途,既守护数据的公共属性,也激活市场参与的积极性。

数据要“用得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公共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绝不能“裸奔”上市。为此,我市强化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明确规定运营机构不得转授权、不得导出原始数据,并配套建立安全审计、应急响应与退出清理机制。这种“运营不离监管、开发不越边界”的约束,正是防范数据滥用、筑牢安全防线的关键。

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绝非“一放了之”,而是必须在规范中发展、在有序中创新。唯有构建起制度完善、运行顺畅、安全可控的数据治理体系,才能最终实现数据涌流、赋能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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