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秀青通讯员宋立刚李天龙)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印发《德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从“分散管理”到“统一规范”。目前,德州市公租房共有1.76万套,长期以来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实际制定不同的合同文本。针对文本内容不一的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参照先进地市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印发《示范文本》,进一步明确公租房租赁用途、房屋交付、租后管理、合同解除等条款,以合同“小切口”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租房管理制度框架。
以“小合同”构建“大格局”。《示范文本》建立公租房租金动态调整机制,与保障对象经济状况相挂钩,实现租金与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科学适配。同时,聚焦安全管理,通过专项条款明确承租家庭禁止行为清单,严格界定使用安全责任主体,确保公平善用。另外,进一步明晰责任划分,创新规定共同承租人连带责任条款,保障承租家庭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履约风险。
从“管得住”迈向“管得好”。《示范文本》与公租房保障政策紧密衔接,相关制度虽以合同条款形式呈现,但实际构建了覆盖公租房管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涉及房屋交付、使用维护及房屋腾退等关键环节,推动公租房管理模式由“粗放式”向程序化、精细化方向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