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年间,我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重点立良法 完善机制促善治
□本报记者王志强 本报通讯员崔大勇 李鑫 苑占争
作为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重要补充,地方立法解决的是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立法法进行修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授权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10年间,我市围绕改革发展重点、民生保障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等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一批良法,为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记者近日深入采访,透过几个“关键词”,探寻良法与善治之间的制度密码。
关键词:发展力度
以立法助推改革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走进临邑县德平镇为农服务中心,电子监测屏实时显示土壤墒情、虫情数据。“过去种地靠经验,现在靠科学。”全国人大代表、临邑县种粮大户魏德东翻开《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感慨地说,“条例对良种选育、智慧农业推广作出明确规定,种粮底气更足了!”
作为全国首部粮食生产促进类地方性法规,《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魏德东参与了立法意见征询。条例彰显了德州人“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的担当。起草组历经数次修改,最终以7章46条内容构建起从耕地保护到科技赋能的完整体系。
2024年实施的《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用立法守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将“五同工程”——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监管、同服务写入条例,让全国首个整建制城乡供水一体化地级市的改革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该条例还为纠治危害水源安全、破坏供水设施、私装乱接管道、擅自停水断水、拖延拒交水费等行为提供法规依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2022年,《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几年来,一组数据见证巨变:企业开办手续办理时限压缩至1小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200多天减至100天。
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以立法推进产业发展,打造城市名片,量身定制专属德州法规。《德州市扒鸡保护与发展条例》擦亮“德州扒鸡”金字招牌,对非遗制作技艺实施全方位保护,留住“老味道”,其非遗特色立法走在全省前列。《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保护与发展条例》《德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作为2025年立法计划一类审议项目正在制定中,这些极具地方特色的法规将为打造德州城市名片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关键词:民生温度
小切口破解难点,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供暖延长10天,老人孩子少受冻!”2023年供暖季,关于延长供暖时间的消息一度刷屏朋友圈。《德州市供热条例》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带着温度的条例”直面民生痛点:对供热时间、申请率、温度标准、退费机制及争议解决等逐一规范,特别将供暖时间延长10天,以法治力度保障民生温度。
供热企业测温时段、方式曾是投诉“重灾区”,条例实施后,中心城区此类问题基本解决,关于午间测温不合理的投诉大幅下降。
民生立法如春雨,细微处最见精神。《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治理“遛狗不牵绳”乱象,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有效解决扰民、伤人问题;为破解群众养老难题,我市在全省先行先试制定出台《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通过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有力保障老有所养。
202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对条例修改完善,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德州市全民健身条例》从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活动开展、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为推进我市创建特色体育名城提供了制度保障。
聚焦民生小事,方显立法匠心。在已制定出台19部地方性法规中,民生类法规10余部。在立法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汇集民意民智,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这些法规的制定实施,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彰显了立法为民、立法惠民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治理精度
“白纸黑字”成社会治理“良方”
政府规章是德州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执法依据,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指南。
10年来,我市立足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及基层治理,出台政府规章15部,创新成果显著:
——出台《德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这部“管法的法”,切实把住“立法质量”这条生命线,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为立良法、促善治提供制度保障。
——出台全国首部设区的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管理规章《德州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操作规程,落实主体责任,解决“谁来办”问题;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解决“谁应诉”问题;注重审前审中审后和解,解决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问题;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解决“执行难”问题。
——出台《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草案拟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调整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画框框、定杠杠”,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杜绝“用权任性”。
——出台《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就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的便利化方式、承诺核查的方式和举措、违诺处理的措施及修复路径等进行明确。
——出台《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构建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规定了重点问题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
……
10年来,我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畅通渠道、创新方式,最大限度吸纳民意,广泛凝聚全社会立法共识,切实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出台了一批立得住、行得通、有特色、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