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7人5集体上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德州新闻网讯

9月4日,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德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物证鉴定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医师仲建军,宁津县司法局一级科员、宁津县杜集镇闫庄村党支部书记杜丹,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吉兵等7人入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名单;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社会大救助工作专班办公室、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集体入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全省广大公务员更加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5日至9日。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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