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开展交通文明行为养成专项行动

民警整治路沿石以上机动车乱停乱放。记者马乐摄

《嗨,知道吗,你成网红了》,5月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信息,曝光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图片高清不打码,每一张都能看清交通违法人员的模样,一时间吸引众多市民关注,发布不到5分钟阅读量就达到4000人次。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回复“拍得太清楚了,真丢人,我以后出门一定得注意自己的行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这次可‘露脸’了”……

为了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帮助市民养成良好文明出行习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直属各大队民警在路口执勤时,除劝导制止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逆行等行为以外,还要使用手机拍摄不文明行为照片,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分类曝光。“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成本低,查处难度大,是此类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重要原因。我们通过违法曝光的方式,让交通违法人员公开‘露脸’,对他们起到震慑作用,借此达到遏制此类行为的效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军说。

今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周期的验收之年、决胜之年,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规范要求,对标整改,从交通秩序整治、安全教育宣传、文明出行等方面入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列交通文明行为养成专项行动。

除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外,5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发布通知,加大对路沿石以上车辆停车秩序管理和处罚力度,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还路于民。除顺向停放在停车泊位内的机动车外,其他在路沿石以上停放的机动车,民警将依法对其张贴违停告知单,并处罚款100元。“大队结合当前市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每天上午11点半至下午2点、下午5点至次日上午8点,暂时允许在小区周边道路路沿石以上停放机动车,保障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在允许停放时段,机动车必须有序停放,不影响他人正常通行,违者仍将被依法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周静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消防通道、小区门口、通道出入口等重点区域,任何时段均严禁车辆占用。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还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将在全市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七进”宣传活动,并达到全覆盖。在市区主干道每隔200米设置一处创城主题宣传牌、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良好的交通秩序代表着城市的文明形象,希望通过一系列行动切实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同时让文明出行的意识扎根于每个人内心深处,成为一种习惯。 ”李军说。

□本报记者马乐本报通讯员张亚磊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