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 德州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汤锦瑶通讯员韩广)

5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面向高层次人才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打造以“保姆式”“零跑腿”为标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优势,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据悉,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是按照“一对一”标准,为我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备的专属服务工作人员。主要由用人单位、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服务事项承接部门(单位)和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规定,高层次人才所在(引进)单位为每位高层次人才配备1名服务专员。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所列服务事项的各级职能主管部门,根据承担服务事项的数量、服务内容至少配备1名人才服务专员。具体承办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所列服务内容的机构(单位),根据服务事项、类别和服务高层次人才的数量至少配备1名服务专员。各级人社部门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专职的服务专员。

根据规定,服务专员应熟悉各类人才政策措施、工程项目、流程标准,在政策解读、待遇落实、人文关怀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确保各类高层次人才应享有的政策、待遇、服务落实到位。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确定的服务事项,由各服务专员按照“随时受理、直接服务”“专员接件、并联办理”“集中反馈、统一建档”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根据要求,服务专员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建立全市统一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信息库。各级、各部门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由本级人社部门统筹管理。此外,我市还将制定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考核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奖惩机制。每年评选一批工作成绩好、高层次人才评价好的服务专员进行通报表扬。对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专员,由本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