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三项措施”规范执勤执法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杨红省)

5月9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规范执勤执法“三项措施”新闻发布会在直属二大队召开。当天,公安交警宣布推动警务公开、积极亮明身份、聘请义务监督员“三项措施”规范执勤执法,同时通过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32部监督电话,就民警执法(服务)规范、队伍建设等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为深化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警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民警自觉规范言行,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交警支队于近日推出执法规范“三项措施”。

一是在推动警务公开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车管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执法办案场所和窗口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公开监督牌,面向社会公布公安交警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和执法纪律规定。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执法办案流程标准、收费依据、权利义务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据统计,目前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已设立公开监督牌112块。

二是在积极亮明身份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所有党员民警(辅警)均佩戴党徽上岗,执勤执法中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使民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做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充分发挥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其实早在2016年,直属二大队党总支就在四个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他们要求大队车管所、违法办窗口单位的党员民警胸前要佩戴党徽,桌上摆放党旗和“党员示范岗”座牌,做到环境卫生清洁、警容严整、内务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同时民警要坚持文明规范用语、高效优质服务,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星级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总结推广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和“一站式服务”等做法,人人争当服务标兵、充分发挥党员民警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该大队一样,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发挥党建带队建,执法服务水平有了新提升。

三是在聘请义务监督员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车管所、事故大队从“两代表、一委员”、货车司机及社会群众各界人士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并颁发聘书,对民警遵守纪律、执勤执法和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监督。同时,要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并改进执法工作。目前,各大队共聘请义务监督员232名,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共52名,政协委员35名,货车司机6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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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执法监督员

主要职责

一、宣传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二、支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交警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通民警履行职责、执勤执法、窗口服务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

四、对公安交警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行监督,检举违法违纪人员或现象。

主要监督内容

一、对执勤民警的警容风纪、规范执勤、简易及一般程序处罚、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事故办案民警在交通事故受理、立案、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车辆管理所、违法处理办公室民警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办公环境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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