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返回不按规定报备!德州3人被查处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规定

庆云县发布《关于加强境外来庆

返庆人员排查工作的通告》

要求从境外来庆返庆人员

须提前、主动如实向经济开发区

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

或所在工作单位报告

......

坚决阻断疫情输入传播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日

庆云县公安局

依法查处2起境外返回

不按规定报备案件

对3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刘某生、刘某存

男,24岁,庆云县人,英国某公司海员。

3月7日,庆云县公安局民警联系刘某生未果,遂告知其父亲刘某存(男,50岁,庆云县人),要求刘某生若回国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备,刘某存口头答应。

3月9日刘某生自埃塞俄比亚乘机回国,当日21时左右返回庆云家中,但直到3月12日13时许,刘某生才向公安机关报告。

3月16日,庆云县公安局查明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刘某生、刘某存分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刘某生经核酸检测呈阴性,目前,刘某生在县隔离点集中观察,刘某存在家中居家观察。


马某

男,31岁,户籍地:滨州市阳信县,现住庆云县城区。

3月11日马某乘飞机到达珠海,后进入澳门;

3月18日,马某自澳门到达广州,20日自广州乘飞机至天津滨海机场,当日19时许由其朋友驾车将其接回到庆云。期间,阳信县公安局民警多次与马某联系,明确告知其若返回山东必须立即报备,马某未及时报备。

3月21日阳信县公安局将情况通报给庆云县公安局。庆云县公安局迅速核实后,将马某立即带至县隔离点隔离观察,马某经核酸检测呈阴性。

3月22日,庆云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马某行政拘留七日。

疫情当前

刘某生等三人

在明知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下

仍故意缓报、瞒报行程

扰乱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庆云警方郑重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庆返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全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告知境外轨迹、健康状况,不配合疫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不落实隔离措施,拒不报备,或者瞒报、谎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庆云发布
编辑|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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