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罚10万 药店销售84消毒液购销差价竟达19倍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刘畅)

近日,德州市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某药店销售的84消毒液价格高。执法人员获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将进货价每瓶1元的84消毒液,以20元一瓶的价格售卖给消费者。

“该药店购进84消毒液,购销差价为1900%,按照山东省《关于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涨价幅度界定问题的意见》中不能超过35%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属于哄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网络监督管理科科长何磊说。

执法人员介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这家药店销售的84消毒液进销价差率达到190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宁津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于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