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0.48元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汤丽娟)3月11日,市发改委出台政策,阶段性降低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0.48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从2月22日至6月30日,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继续执行分档气量销售价格,月用气量在2万立方米(含)以下部分,最高价格由每立方米3.3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85元;月用气量在2万至5万立方米(含)部分,最高价格由每立方米3.2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75元;月用气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部分,最高价格由每立方米3.1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65元。

预计自2月22日至3月31日,可为三区用气企业节省费用750余万元。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幅调整。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清算、退差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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