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企业复工获防疫补贴

德州新闻网讯(王业婷 连爱红)近日,齐河县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按职工到岗率给予企业相应补贴,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加强复工后用工保障。

该政策适用企业为春节后复工复产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在建的棚改项目施工企业(不含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将按职工到岗率给予补贴,用于职工包车费用、购买防疫物资、职工返程车票补助、职工隔离场所补贴等。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县财政给予补助;以2019年底职工实有数为基数,以2月29日为截止日期,在规定时期内,职工人数100人以下和100人以上的企业,到岗率达到70%以上,分别给予补贴1万元、2万元。对于在建的棚改项目施工企业,以2019年12月职工日平均数为基数,以2月29日为截止日期,职工到岗率达到40%、70%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补贴。此外,对积极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将优先协调解决防疫物资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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