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法官帮八旬老人讨回“养老钱”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魏斌)“谢谢法官为俺老太婆讨回了养老钱……”12月16日,家住禹城市辛店镇某村、已经84岁的黄某,来到禹城法院辛店法庭动情地说。此前她因五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将子女们告上法庭,经过法官胡荣斌耐心细致调解,五个子女认错并支付了“养老钱”,让她的晚年生活不再孤苦无依。

生于1935年的黄某生育了两儿三女,且都已经成家立业。她的老伴前几年因病去世。今年5月份,黄某的村庄拆迁后,她到小女儿家暂住,再回家时却遭遇子女们拒不赡养自己的难题。黄老太伤心不已,将子女们告上了禹城法院。

该院第一时间为老人立了案。承办法官张风强、胡荣斌找来了老人的五个子女了解情况,小儿子刘某亮认为母亲应由哥哥赡养,其理由为2003年姐弟四人(除大哥外)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约定母亲由哥哥赡养,父亲由弟弟赡养。在其父亲生病住院期间,父亲主要由小儿子照顾,尽到了全部的赡养义务。另外,父亲的住院医疗费用也是由小儿子交纳的。按照约定,母亲应由哥哥赡养。

而哥哥刘某震不同意自己独自赡养母亲的理由为:2003年姐弟四人(除他外)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自己没在协议上签字,也不知道有该协议。他认为,所有子女都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另外,母亲的拆迁费没有分给自己,因此自己不赡养母亲。其他三个女儿因为对母亲的赡养费数额有分歧也不同意赡养老母亲。

张风强和胡荣斌先是前往老人的小女儿家进行看望,并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之后先后通知所有被告,让他们分别来法庭领取手续材料,单独了解每一个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情况,并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法官还组织了庭前调解,因两个儿子意见分歧较大未调解成功。

开庭前,法官告知被告此案为网上直播案件,给其心理上造成一定压力,庭后“趁热打铁”结合法律、情理,再次调解。

最终,三个女儿同意每人每月支付给母亲赡养费300元,也同意轮流赡养。而后法官又分别做了兄弟俩的思想工作,他们最终都表示每月支付老母亲500元赡养费,并安排照顾老母亲的日常起居。五个子女也都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不已,向老母亲认错。

案子结了,开心的笑容再次回到了八旬老人的脸上,她伸出大拇指盛赞禹城法院的法官们为她讨回了养老钱,挽回了亲情,让她在这个寒冬里不再感到孤苦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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