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迟到的补偿款

“4年多了,补偿款终于发到手了! ”说起领到手的青苗补偿款,庆云县尚堂镇西白村村民李金玲有些激动。

这事情还要从今年4月说起。当时,庆云县纪委县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西白村2015年修建水渠的地上物补偿款,至今分文未发。

收到线索后,庆云县纪委县监委立即交办给尚堂镇纪委调查核实。按照程序,该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一方面调取相关涉案信息,查阅相关账目;另一方面到村里走访群众,与相关当事人一一进行谈话。

“2015年你村修建水渠,占用了部分村民的土地、青苗和树木,你说一下补偿款的情况。 ”

“补偿款一共9453元,现存在村集体账户上,还没来得及发。 ”西白村党支部书记撒元强理直气壮。

“账目资料显示,这笔钱于2017年已拨付到你村集体账户上,两年多时间,为什么不发到村民手中? ”

“这是因为村民预期的补偿款比较高,怕村民不认可,所以没发。 ”撒元强满不在乎地说。

“不及时将补偿款发放给村民,损害了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 ”

“钱又没装进我个人口袋……这也算违纪? ”撒元强说话有些结巴。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不贪不占”不是违规违纪的“辩护词”。最终,尚堂镇党委对撒元强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尽快将补偿款发放给村民。

今年以来,庆云县纪委县监委紧盯低保、危房改造、占地补偿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49件,党纪政务处分46人。

□朱明刚张俊芳(作者单位:庆云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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