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致妻子精神分裂 拒绝扶养还提出离婚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通讯员马世利“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今后女儿看病的医药费有着落了。”近日,陵城区的马大娘来到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马大娘的女儿因遭遇家暴患有精神疾病,对方又提出离婚,一家人有苦无处说,好在援助中心多角度维权,为他们争取了最大利益。

【事件回顾】

15年前,孟女士与赵先生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三个子女。婚后,赵先生曾对孟女士实施殴打恐吓致其患上精神分裂症。赵先生对妻子的日常生活和病情消极对待,未给予及时救治,造成孟女士精神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

四年前,赵先生将孟女士交给岳父母照顾后进京务工。如今,孟女士的父母年逾七旬,照顾女儿已经体力不支,这些年为给女儿看病花费了数十万元,赵先生除偶尔支付生活费外拒不承担扶养义务。

【援助过程】

近日,赵先生将孟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孟女士的母亲马大娘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陵城区郑家寨法律服务所的崔明亮承办此案。

崔明亮接受指派后,听取了马大娘的意见。马大娘认为女儿是因为赵先生的过错患病,现在无钱医治,必须让对方给看好病才能提离婚的事,如果离婚也要让对方一次性拿出30万元,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崔明亮分析认为,孟女士不适合抚养孩子,坚持不离婚不利于孩子成长,也不利于孟女士病情康复,遂建议可以同意离婚,但会争取分割共同财产,以便日后的生活和治疗,办案思路得到了当事人认可。

开庭前,法院主持了庭前调解,承办人为孟女士争取了20万元扶养费。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赵先生抚养孩子,自行承担抚养费,孟女士享有探视权;赵先生一次性给付孟女士共同财产分割款20万元。

【律师说法】

当夫妻一方患病或者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时,另一方有扶养能力但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遗弃罪,将面临刑事惩罚。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部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双方提供最有益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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