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讨回近20万元赔偿款

农民工遇工伤,要赔偿遭推脱拒绝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 通讯员朱琳摄影报道)

17日,陵城区前孙镇坡于村张先生在家人陪同下,将一面锦旗送到陵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表达感谢之情,称受工伤两年来,多次索要赔偿无果,没想到法律援助中心帮他解决了这个大难题,追回了199662元赔偿金,让他今后的生活有所保障。

据了解,张先生是某建筑公司工地一名水电安装工,2016年11月5日,他工作时不慎坠入电梯井内,经诊断为“腰椎爆裂骨折伴神经损伤”,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五级”,治疗期间高额的医疗费支出使一家人陷入窘迫境地,家里因此债台高筑。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曾多次向建筑公司要求赔偿,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后经陵城区前孙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来到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核,认为受援人系农民工,是法律援助的重点援助对象,其工伤赔偿请求依法应得到保障,随即指派专人承办此案,精心准备证据材料,合理确定赔偿项目及数额并向宁津县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该建筑公司需支付张先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96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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