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虎:青春如火铸警魂——记司法警察齐虎先进事迹

雷锋在日记里曾写过: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

在现今社会中,如果你是一名普通平凡的司法警察,你如何为法治的天平奉献光和热?齐河法院法警大队的齐虎,用似火的青春,诠释了答案,谱写了一首感人的诗篇。

齐虎 1986年 5月出生于大黄乡,自2013年11月任法警以来,以勇于吃苦、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战斗在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以勇于拼搏争当排头兵的顽强作风创造了可喜的成绩。连续多年荣获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司法警察”等荣誉称号。共执行押解任务358次,协助执行行动 206次,参加集中清理活动25次,出色圆满的完成了每一次的任务。

不辞艰苦,练就自身过硬本领

“法警要履行好神圣职责,就必须练就过硬本领! ”这是齐虎常说的。他大学期间在警校学习的时候,曾获得全校 65公斤级警体训练冠军,后师从全国散打冠军,练就了过硬的业务素质。戴上警徽后,他不仅亳不松懈,而且锐意进取,以身作则,大队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训练,齐虎都积极主动参加,并且在训练中都以百倍热情和万分精力投入其中。在训练场上坚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一贯训练作风,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刻苦训练,警棍术、捆绑术、擒拿术等,一招一式都不落下,各项技能样样精通,进入法院仅一年,他便成为法警大队教练员。

2015年11月10日,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黄某经法院传唤一直未到庭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局决定异地执行,法警队派齐虎协助执行。因黄某远在淄博市张店区,执行难度大,到达地点后遇遭到黄某亲属暴力抗拒执行,混乱中黄某趁乱逃脱,齐虎迅速出击,在案发两百米外追上黄某并将其制服,押回齐河,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就交上执行款十五余万元。

面对挑战,身先士卒勇于担当

自最高院吹响基本解决执行难号角以来,法院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暑期攻坚”、“黎明行动”、“腾房攻坚”等集中执行行动日益频繁,法警队为执行行动提供协助和保障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面对这种形势,齐虎积极协助大队长制订全队的训练计划,并主抓落实。

训练场上,他坚持与队员一起摸爬滚打,无论春夏秋冬,风霜雪雨,从未间断。三年来他组织法警训练达250天。宝剑锋从磨砺出,长年的苦练使法警大队很快成为了一支能吃苦耐劳、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利剑”,圆满完成了多次复杂执行任务。

行动中,他总是身先士卒,雷厉风行。 2017年11月,在执行一起强制腾房的任务中,被执行人王某及家人躲藏屋中拒不搬离,正门反锁无法打开,指挥长决定冒险安排一支小队从二楼窗户强行入内开门,齐虎第一个站出来,带队从二楼爬入。在克服室内情况不明和环境黑暗可视度差等不利因素下,齐虎成功摸索到一楼,将卷帘门打开,使得执行人员顺利进入房屋,强制王某腾房,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不畏艰险,亮剑精神牢筑警魂

每当其他人问起,你冲在最前面不害怕吗?齐虎总是笑着回答:“我只知道身后还有一群兄弟在看着我,我要做好榜样。 ”虽然他的身躯并不魁梧,但血液里却流淌着“硬汉”的意志品质,将最美的青春奉献给了法警一线工作。

2018年 5月 4日凌晨 4点,因案情需要,齐虎带队同执行干警去南北社区柳杭店村执行任务,拘传一名失联好几年的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大门紧锁,齐虎准备翻墙进入院中,为大家开门。他刚爬上房顶,就看到被执行人正急忙穿衣准备逃走。此人已失联很久,再次逃脱抓捕会更有困难,情急之下,齐虎从3米多高的房顶一跃而下,落地的一刹那,双脚扎心似的剧痛让他倒在了地上,额头上青筋暴起,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从脸上滑落。但眼看被执行人就要逃跑,关键时刻,齐虎咬紧牙关,忍着剧痛艰难地爬着去把反锁的大门打开,执行干警和法警立刻冲进院内,成功将欲逃跑的被执行人抓获,而齐虎却因足跟部粉碎性骨折和骨折处二次挫伤,被送入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齐虎说,他最喜欢的电视剧是《亮剑》,在行动中,当亮剑时则亮剑,这是他的一贯作风。正是这种亮剑精神,让他在行动中咬紧牙关,忍着剧痛去完成执行任务;也正是这种亮剑精神,驱使他在执行行动中身先士卒,为法院执行增添锋芒。

如今,初愈归来的他,更是将亮剑精神贯彻到底,怀着对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之中,以一颗赤诚的心,默默奉献,在司法警察这个岗位上书写着无悔的青春,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

通讯员 郎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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