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胡兵通讯员谷晓彬)
“我怀着万分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我知道是我冲动了,不该别警车,对不起。”近日,在武城法院执行法官孙双栋的主持下,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执行完毕。同时,被申请执行人之女郑某因阻碍执行职务 被 处 以 罚 款5000元,郑某承认了错误,写下悔过书并交纳罚款。
2月19日中午,武城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线索,称一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郑某、李某夫妻二人在一门市出现。孙双栋带领干警们立即前往对郑某、李某夫妻二人进行传唤。不料在返程途中,该被执行人之女驾驶一辆白色轿车越过道路中心线强行别车,迫使正常行驶的警车停车。该女子情绪激动,最终被一同带回法院。因该女子阻碍执行职务,该院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该女子承认了错误,写下悔过书,交纳了5000元罚款。同时该案双方当事人也达成和解,郑某、李某夫妻二人交纳了所剩欠款135000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每位公民的义务,配合执法也是公民的义务,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武城法院执行法官孙双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