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张吉来)1月21日,武城县法院依法对赵某、孔某等10名被告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10名被告人7个月至5年有期徒刑。
该案是武城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武城县法院院长陈晓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首次庭审持续近11个小时,查明了案件主要事实。在第二次庭审中,陈晓静对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交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认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当事人最后陈述,经合议庭认真评议,遂当庭依法作出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以来,赵某、孔某、朱某、王某作为首要分子,与其余6名团伙成员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殴打、辱骂、威胁、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讨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