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赵海天)近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法处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该案中,法院曾判决被告梁某某偿还原告崔某某购房款10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崔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将梁某某部分物品进行查封,但其仍私自将物品进行销售,其行为涉嫌非法转移法院查封财产,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梁某某非法转移法院查封财产的行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经开区法院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已将梁某某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