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法院借鉴“枫桥经验” “和”与“化”巧解家事纠纷

宁津县首批149名家事调查调解员获颁聘任书

日前,在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宁津县法院院长王慧为宁津县首批149名家事调查调解员颁发聘任书。受聘的调查调解员受法院委托,充分掌握具体家事纠纷状况,作为独立第三方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必要时还将出庭陈述调查意见。

“自2016年宁津县法院被确定为家事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我院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为突破口,探索出一条‘和’与‘化’的成功改革路径。 ”王慧说。

回忆起家事审判改革创新之路,法官邢立真对曾受理的一起案件印象颇深。

2015年2月,邢立真受理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女方因为家庭矛盾将男方起诉。在把原、被告叫到审判庭内了解案情进行调解时,女方不经意站在了原告席旁,男方本来情绪比较激动,看到女方站在原告席上,男方情绪一下失控,冲着邢立真嚷道,“凭什么她是原告,我们闹别扭都是她造成的,应该我来告她。 ”说完,男方摔门而出。

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破坏了一次调解机会,如何从细节着手为当事人营造一个温馨、祥和的环境?经过精心谋划,宁津县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特性,于2015年4月结合工作实际创建了亲情沟通室,设立了孩子玩耍区,建立家庭客厅式布局,室内摆放沙发、电视等家具,营造出温馨、和睦的氛围,使离婚双方能够以心平气和的态度进行沟通交流,力求“和”能家庭美满,“化”能化解尖锐矛盾。“我们在法庭内还设立了心园工作室,让家事调解员还有婚姻咨询师在该工作室内进行情感修复工作。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以女性法官为主,成立了2个专门的家事法庭,重组了3个审判团队、3个家事法官工作室,实现了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王慧介绍。

以改变硬件和组织机构为基础,宁津县法院着手重塑庭审过程。在法庭调查之前进行“情感修复程序”,精心设计音乐相伴、宣教短片、以案普法等7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递进,逐步推进修复双方情感关系,最终达到化解夫妻矛盾目的。通过情感修复程序审理后,宁津县法院未出现一件因矛盾激化而民转刑的案件。

今年6月,宁津县法院针对该县近5年的离婚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离婚数量每年增幅达到15%以上。家庭和谐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影响下一代健康成长,如何破解难题?经过认真调研,宁津县法院吸取“枫桥经验”精髓,深入群众、发动群众,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在宁津县委大力支持下,8月16日,由宁津县法院主导,联合妇联、民政等7部门建立了占地1000平方米的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探视中心、家暴庇护中心,打造了一处标准化家事法庭,将婚期培训与家庭纠纷化解全部纳入中心,打好温情、为民、专业“三张牌”,把法律刚性与法官柔性、当事人亲情、社会公序良俗融合在一起。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279件离婚案件,其中调解和好161件,占59.63%。

□本报记者李智群本报通讯员任运通曹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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