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法院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孙鑫)近日,德城区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傅雯在黄河涯镇岳高铺村成功调解一起劳务责任纠纷案,两位行动不便的古稀老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即时过付,握手言和。

    原来,岳高铺村李某常年在村里承包小型建筑工程,同村村民张某跟随李某干活多年。2016年,张某在某次施工时不慎摔伤,医疗费全部由自己垫付。事后,张某多次找李某讨要医疗费,李某均不予理睬,无奈张某来到德城区法院起诉李某赔偿各项费用。该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李某不服,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经再审审理后,裁定发回德城区法院重审。

    傅雯接到该案后,马上开始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多次致电当事人,希望双方能来法院调解,但是双方接到电话后均表示拒绝,坚持要求开庭审判。两位70多岁的老人,不仅年纪大,儿女也不在身边,实在不方便从黄河涯镇赶到德城区法院开庭,这让傅雯犯了难。

    为了方便两位老人诉讼,尽快审结此案,傅雯一方面协调黄河涯法庭排期备用,另一方面联系岳高铺村党支部书记张家福,邀请他一起实地调解纠纷。

    3月29日,一场调解会在岳高铺村村委会举行。“今天借村委会的地方,我和张家福书记一起跟您两位聊聊天。 ”傅雯一边聊着家常,一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我们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可考虑到李某家的经济状况,你要求的赔偿数额他实现不了呀。 ”

    “你们认识这么多年,张某跟着你干活摔伤,按理儿你是不是该补偿他? ”

    不知不觉,2个小时过去了,傅雯解决纠纷的诚心、耐心让涉案双方的固执有了松动。傅雯趁热打铁,建议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她现场签署生效。最终,李某同意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原告对被告表示谅解,不再起诉。傅雯当场为他们出具了调解书,李某和张某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后,对法官不辞辛苦到村里解决纠纷表示感激。

    “这件案子僵持好久了,双方矛盾很大,村里曾经多次调解也没成功,你们法官把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 ”张家福说。

    今年以来,德城区法院积极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和基层组织调解优势,构建大调解和速裁格局,深化为民理念,强化便民措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