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3月20日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并相应调整其工作职责。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