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回响|人与青山两不负

行至山野,哪里应当止步;生态受损,伤痕怎样修复;城市灯火,又该在何时暗下来。与自然共生,同万物相融,皆有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发挥这一公共产品的最大效用,让人民群众在美丽家园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防止过度索取、肆意破坏,就要有明确的边界、严格的制度,做到取用有节、行止有度,这就离不开强有力的外部约束。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从设立国家公园,到明确替代性修复方式,再到规范城市灯光,这部16万多字的法典,是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逐渐成熟定型的立法确认,更是向国内外社会传递全面依法治国、美丽中国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以制度明界,以法治守度,让人与青山两不相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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