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平原县人民政府发布《平原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根本遵循,推动2025年全县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在研究制定《计划》时,充分考虑并借鉴以下重要因素和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论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 年)》和省、 市实施方案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计划》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加强法治保障改善民生能力,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等四个方面,共47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2025年,平原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扩大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成效,融合消防设计审查、建筑 垃圾处置核准等多个事项,推动实施“高效开工一件事”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全应用”。实现材料“免提交”。同时,创新加强监管职能,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夯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 监管”的监管主责意识,切实做到权责一致。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全面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创新工业项目审批模式,涉企业务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综合运用“双线并行”“集成办理”“信用审批”等模式,全 力保障各类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法治数字机关,让机关办公更加规范高效。 全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推动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 制发,实现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推行“不罚”“轻罚”清单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规范行使裁量权基准。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计划》中明确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2025年,平原县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等工作,及时固化经验做法,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系统性、整体性、 协同性、时效性;发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等资源力量,配合上级做好立法调研,为提升政府立法工作水平提供保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公布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合法性 审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落实《德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 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规范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线上线下渠道,执行“德解决”机制,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跨域通收、全域联动”模式,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统一裁判理念和标准。强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行政应诉案件源头预防、前 端化解工作,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加强行政应诉案件风险研判及预警提醒,积极履行举证、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切实提高应诉的水平和能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治理的内核是服务和保证民生。《计划》中强调要持续加强法治保障改善民生能力。2025年,平原县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司法所“五项机制”建设,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数字化水平。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行动,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逐步提高专职调解员占比,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及时有效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和纠纷。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工作制度,指导商事调解组织规范开展调解业务,推动各类商事纠纷实质化解。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开展“法律明白人”提质扩面行动。
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健全完善的推进机制。《计划》里明确要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加强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推动法 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常态化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建立健全学习机制。配合做好第二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的选聘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对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健全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认真落实省市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要求,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领域强化协调联动,提升联动效能。(德州日报社融媒编发中心主任 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