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尹国玺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省绿色低碳城市(城区)试点名单,在全省确定12个城市(城区)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乐陵市成功入选,系德州市唯一。
此次成功入选省级绿色低碳城市试点是对我市近年来在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生态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充分肯定。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工作中,乐陵市住建局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审图阶段对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进行严格把关,目前,我市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40%以上。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对接公用建筑使用单位,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热泵技术应用、能源管理系统、照明系统升级等方面及节能改造后的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进行宣传和指导,近年来完成改造面积约30万平方米,有效降低了部分既有建筑能耗。积极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动靠前服务,对《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深入解读,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满足申报要求,并联合设计单位,完善围护结构保温可调节遮阳等关键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