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振红——以法为剑 以爱为盾

我是张振红,来自平原县人民检察院。1996年,我从山东省法律学校计算机专业毕业,成为检察院的一名打字员。每天,我在油墨与键盘的交响中度过,日复一日,我曾感到迷茫,不知前路何方。但一次庭审观摩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在法庭上,我的同事们作为检察官,义正词严地指控犯罪,他们的坚定与力量深深触动了我。那一刻,我立志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为正义发声。

为此,我紧跟检察官制度的变革,从提名制到考试制,我跨专业攻读法学本科,历经艰辛,最终在2005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那一刻,我深知,梦想已照进现实。

我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是交通肇事案。现场惨状让我双腿微颤,但身为检察官的责任让我迅速镇定。我深知,这不仅仅是一个案件,更是几个家庭的悲剧。我告诉自己,必须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初战告捷,此后我经手了一个又一个性质各异的案件,从涉黑恶案件到受贿案,从邻里纠纷到网络电信诈骗案,每一次都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其中,一起尘封了22年的命案尤为难忘。看着那泛黄的卷宗和寥寥无几的线索,我知道这将是一场艰难的攻坚战。但在维护正义的信念驱使下,我勇敢地接受了这个挑战。最终,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法医的专业鉴定,我们获取了关键证据,将凶手绳之以法。那一刻,我看到了正义的光芒。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许多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记得那起虐待案中的孩子,他因父亲的暴行和母亲的离世而心灵受创。我和同事成了他生活中的陪伴者,为他申请司法救助,联动民政,助他走出阴霾。如今,他已长大成人,从事着喜爱的面点工作,生活充满了新的期待。

30年间,从一名打字员成长为优秀检察官,我荣获了多项荣誉。但我知道,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团队的辛勤付出和家人的默默支持。我们办理了2000余件案件,提炼办案指引,参与会签文件,制定机制,每一步都凝聚着我们的心血与智慧。

如今,我仍使命在肩。我将以法律为剑,以爱为盾,继续为公平正义而奋斗。我愿与姐妹们一起,积极投身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绽放属于我们的巾帼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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