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新政:提取用于住房装修的单价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最高不超20万元

9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装修提取方面,缴存人或配偶拥有本市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每个家庭仅支持选择一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单价标准计算,装修单价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另外,符合条件家庭购第二套住房按首套房认定;新市民、青年人贷款额度按账户余额25倍计算。(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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