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主城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9月30日起施行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该市于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潍政字〔2026〕22号),对主城区禁放范围作出重大调整,新规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公告显示禁放区域扩大至全域。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潍政字〔2026〕22号),此次调整后,禁放区域覆盖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全域。

全年全时段禁放。通告施行之日起,禁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节庆活动确需燃放的,须依法审批后方可进行。

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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