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项重点任务,山东出台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数字强省建设,山东省大数据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着力强供给、建场景、育产业、优生态,推动“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聚力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到2028年,全省累计建成100个以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打造20个以上数据标注基地(产业园),智算规模力争达到2.5万PFLOPS,培育300家以上创新力强、带动力强的数据企业,推出200个以上数据驱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典型应用场景。

《意见》部署了六大行动,提出了14项重点任务。

实施数据供给提质行动,加强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构建一批行业通识和行业专识高质量数据集。

实施数据流通提速行动,积极开展数据供需对接,大力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探索新型数据流通利用和词元交易等新模式,建好用好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基础设施。

实施应用场景提标行动,统筹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领域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实施“人工智能+政务”行动,深耕政务应用场景,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政务人工智能应用体系。

实施数据产业提效行动,布局建设数据标注产业集群和数据赋能工场,培育一批富有特色的数据标注基地(产业园),推动数据产业全链条、集群化发展;积极推动数据领域国际合作。

实施智能算力提级行动,用好“算力券”奖补政策,强化智算资源池建设,建好用好全省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促进算力供需匹配。

实施发展生态提升行动,完善数据基础制度规范,加强数字人才建设,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大众新闻记者 戴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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