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汽车以旧换新再细化:旧车须在名下满一年

3月4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东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巴艳红介绍了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新旧车辆的标准要求。

报废或转让旧乘用车的所有人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人,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且直至汽车报废或转让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参与申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旧车,在申请审核期间不能转回申请人名下。

旧车报废或转让及新车购置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取得相关票据证书。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东营市内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山东省内办理。(大众新闻记者 陶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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