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名单公布,山东一地上榜

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授予12个县(区、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称号,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位列首批名单之中。

据悉,青岛市崂山区是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的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之一。自创建试点以来,省、市、县立足本地区自然灾害特点和基础条件,科学规划、综合施策,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着力打基础、补短板、提质效,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经过自愿申请、审核确认、自主创建、评估验收、复核认定等程序,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决定授予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等12个县(市、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称号,有效期为5年。通过组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有利于推动基层解决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短板不足,有利于探索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有利于以点带面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大众新闻记者 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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