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山东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3月30日,记者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获悉,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就医体验,医院将于2025年3月31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患者在门诊检查、检验、开药等收费项目按照实际金额缴费。同日,包括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发布消息,取消门诊预交金。据了解,这是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

当前,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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