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出实招

——优化企业薪酬制度,发布参考工资价位、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袁明慧见习记者王应新)

德州市人社局日前制定《德州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服务,引导企业科学确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方案》提出,市、县人社部门选取1家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企业作为优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试点企业,争取试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得到明显优化。

在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市、县人社部门要科学发布符合我市技能人才薪酬特点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作为企业招聘技能人才以及开展技能人才工资集体协商的参考信息,并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公布,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求职者提供查询服务,更好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体系的形成。

《方案》还提出,要拓宽渠道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对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培训工种和级别给予企业4000-6000元/年/人的培训补贴资金。还将持续开展“金蓝领”培训,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岗位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培训主体,按照培训工种和级别给予培训机构或企业3000元至5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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