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见习记者王应新通讯员陈庆贵)
4月10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五大队救助办民警接到了一位李姓女子的电话,在电话中表达了她们一家对救助办民警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3月6日那天说起。当天上午10时40分许,求助人的父亲李某在陵城区义渡口镇边家路口,由东向西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时,与由北向南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致两车损坏、李某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十余天过后,李某仍在抢救,医疗费用已经花了近六万元,李某一家难以支付接下来的治疗费用。直到3月22日,李某女儿才拨通陵城区救助基金救助站电话,咨询救助基金申请相关事项。
接到求助电话后,救助站民警立即与事故处理民警进行沟通。原来,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就告知了其家属救助基金的相关政策,在3月9日为其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垫付通知书,并为其先行垫付了一万八千元。随后,民警与伤者女儿联系,启动“绿色通道”,告知其来救助站开具相关文书,前往陵城区人民医院开具救助基金所需的各项材料。在此期间,救助站民警一直与伤者所在的医院保持沟通,保证让李某女儿一次性准备齐所有手续,减少跑腿次数。
3月25日,李某的女儿将所需手续交到救助办民警手中,民警迅速按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4月2日,这笔“救命钱”已到医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