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部署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到2029年,我国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我国“获得电力”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办电用电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密切相关,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事项和关键性工作。

意见明确,通过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用电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用电营商环境特色城镇和乡村,带动全国城乡“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意见围绕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办电、用电全链条各环节,提出了14项任务38条具体措施,包括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适度超前建设配套电网工程、加快推进智能客服能力建设、建立适应新型主体广泛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推行“一地受理、多地协同”的跨网办、跨省办等异地办电服务等。

国网能源研究院专家汤广瑞表示,意见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实行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改革措施,强化民生用电保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体系,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魏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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