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发文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人民网北京1月23日电 (欧阳易佳)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近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把江河湖泊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是国家“江河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表示,近年来,水利部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越来越多的河湖水流活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成为群众家门口的“诗和远方”,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意见》明确,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朱程清介绍,国家层面,2022年以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遴选62条(个)河湖,实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同时,水利部组织制定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和负面清单指南,指导各地规范项目实施,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流域层面,长江、黄河、淮河等7大流域均通过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流域内幸福河湖建设。地方层面,通过省级总河长令等方式部署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同时,各地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创新“河湖+”“水利+”经济融合发展模式,构建以河湖为轴线的高质量发展空间,以幸福河湖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让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更浓、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朱程清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关键作用,完善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通过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夯实流域区域经济绿色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的基底,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河湖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统筹兼顾,走因江河而繁荣兴盛的幸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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