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吕延东谭家璇)近日,武城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在法官耐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场付清尾款,原告主动撤诉。
该案中,原告与被告曾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以装修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5800元装修尾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最终闹到法院。
接到案件后,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找准争议焦点。调解之初,原告拒绝让步,被告则表示多处装修尺寸不合格,情绪较为激动。法官一边耐心倾听,向双方明确装修合同的权利义务,一边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对立情绪逐步化解,就维修费用进行部分折算,被告当场付清尾款,案件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