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郑怀军)3月31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及相关证据。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遂提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听证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听证人员认为本次听证程序公开透明、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当场认罪悔罪,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今后工作生活中当一名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