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周期调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度保费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志冕通讯员胡文冉)9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我市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周期进行统一调整。自2027年1月1日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上年度10月至当年9月,调整为自然年度缴费,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度保费,当年度第一季度为集中缴费期。

为保障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妥善衔接新旧缴费周期,确定2026年10月至12月为缴费期调整衔接过渡期。过渡期内,尚未缴纳2026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可继续缴纳2026年度保费;同时,按照自愿原则,参保人员也可预缴202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

请广大居民及时知悉本次缴费周期调整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缴纳当年保费,避免断缴漏缴,确保参保记录连续完整。参保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合适缴费档次并足额缴费。参保居民既可以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爱山东App线上缴费,也可通过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线下柜台缴费,或前往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