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萧海川 本报记者杨德林 张双双
近日,山东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座无虚席。当地市级领导等100余名党政干部,在此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庭审。
这起案件因年代久远、法律法规多次修订,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对政策适用标准理解不一,多年来未能化解。这场庭审为在场党政干部直观展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
近年来,德州始终坚持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关键一招”,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以上率下,“关键少数”释放“领头雁”效应。德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连续3次带头参加旁听庭审;市县两级每月组织2次旁听庭审活动;府院、府检主要负责人连续4年召开联席会议,连续3年出台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任务105项。
前不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行政征收案件,县级分管负责人出庭全程参与庭审。法庭上,他主动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详细说明征收政策依据和补偿标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原告听完,当庭主动撤诉。“出庭、出声、出解、出彩”,在德州已成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行动自觉。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6年保持100%,位居全省前列。
建章立制,以“制度创新”构建争议化解“闭环链”。今年3月,德州启动行政争议化解集成改革,出台《德州市行政争议化解集成改革方案》,配套出台专项改革方案,建立“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责任落实”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争议化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从单一部门推进向全市“一盘棋”集成发力转变。
《德州市行政争议化解集成改革方案》对争议化解划出了明确时限:简单争议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争议15个工作日,复杂争议30个工作日,重大争议由领导包案。在源头预防上,德州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防止“带病”发文。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制定联合检查清单,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建立行政争议排查预警制度,法院、检察院定期汇总诉讼和检察监督案件,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
实质化解,让群众感受公平和正义。德州对案件实行全流程管理:案前研判风险,案中跟踪进展,案后回访当事人,确保争议不反弹、矛盾不回流。对因行政行为遭受损害但通过诉讼、复议无法获得充分赔偿且生活困难的群众,主动帮助申请低保、临时救助、住房救助,帮助数十名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纠错案件和败诉案件逐案复盘,德州市司法局还分析败诉风险高的案件,以制发提示函、开展督导等方式推进化解,不让一个案子“结而不了”。
近半年来,德州化解涉及不动产登记重大疑难案件30件、涉土地征收败诉风险高的案件20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案件38件。“行政审判必须走出法庭、直面矛盾,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抵达群众身边。”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成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