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赵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规范旅游市场广告秩序,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告要求,旅游市场广告活动应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摒弃不良导向,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关于旅游景区(点)的描述、设施、服务等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虚构旅游行程或隐瞒风险,不得采取虚构原价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与之交易。广告中对商品的功能、产地、成分、价格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不得采取模糊的、易使人产生歧义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与之交易。
此外,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各线上平台发布竞价排名旅游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夸大商品的功能、性能、质量等;不得宣传或暗示具有保健、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严禁虚构悲惨人设进行“卖惨式”营销。不得发布含有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的广告;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商品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文旅及特产类商品或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