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名检察人员获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德州新闻网讯(高忠祥)近日,省检察院印发通报,对武城县检察院马泽友、夏津县检察院毕四强两名检察人员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表扬。

通报指出,马泽友、毕四强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遭受威胁的紧急关头,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临危不惧舍己救人,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山东检察干警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责任担当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马泽友,现任武城县检察院办公室九级管理。1983年10月入伍,2001年11月进入武城县检察院工作。2024年11月12日傍晚,马泽友下班后途经武城县贝州湖,路遇一女子不慎落水已有下沉危险,马泽友不顾湖岸陡峭、布满乱石和芦苇茬,赤足奔向湖边,虽脚被扭伤仍毫不犹豫跃入水中,拼尽全力将落水者奋力拖回岸边。事后,被救群众专程到武城县检察院表示感谢。

毕四强,现任夏津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2024年12月5日6时许,毕四强路遇一女童不慎落入某人工湖,该湖水深超过2米,且湖面上大雾弥漫,毕四强自身水性不佳,但仍不顾严寒前后两次冒险下水救人,最终在群众帮助下将女童平安救出,直到女童被家长带走方才离开,没有留下姓名等信息。事后,女童家长多方查找,方获知毕四强信息,前往夏津县检察院送锦旗致谢,夏津县授予毕四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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