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原标题:中心城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 ◆符合条件企业可于9月13日前报名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秀青 通讯员苏伟)8月1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现面向中心城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可于9月13日前报名。

该举措旨在加快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收购按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进行。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满足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房源和服务能力,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

房源须满足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且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权属清晰且可交易等条件。收购将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9月13日前,企业需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房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送至市住建局323房间。咨询电话:0534-2239636;电子邮箱:dzszjjbzb@dz.shandong.cn。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