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石秀秀)上月29日,德城区新湖街道明湖社区收到辖区商户王先生送来的锦旗。锦旗背后是社区牵头、多方合力,圆满解决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故事。
王先生在城隍庙商城沿街租赁了一套门市房,自2023年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间合作顺畅。去年春天,突然有人上门查看并声称自己是房东,要求王先生补缴欠下的房租。至此,他才得知,之前的租赁合同是与“二房东”签订,不具备法律效力,且“二房东”并未及时将房租转交给房东。
“我按时缴纳了房租,但是‘二房东’却拖欠了半年没有交给房东,我肯定不能再给了,折腾了好几个月也没解决,都影响做生意了。”无奈之下,他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寻求解决办法。
去年11月,明湖社区介入调解。社区党委书记、合家欢调解室负责人马振通过多次走访当事人,厘清纠纷来龙去脉。原来,房东认为王先生作为房屋实际使用者应与自己补签租赁合同,并补缴所欠房租。王先生感觉冤枉,认为这是房东与“二房东”之间的矛盾,他并未拖欠房租,不应该再重复缴纳房租。“二房东”表示由于资金周转不开,并非有意拖欠房租,等生意有了起色,一定会把所欠房租如数交给房东。
明湖社区依托共建单位协同联动机制,召集街道综治中心、车站街派出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组织三方当事人协商座谈。
“通过咨询律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给三方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明确各方权责。”马振介绍,在调解过程中,发现他们由于数月的矛盾冲突,产生明显对立情绪,便通过单独约谈方式缓解积怨,帮助他们重建信任关系,逐步消解因利益分歧产生的对立心理。在针对三方利益分歧方面,采取“分步推进、换位思考”方式反复沟通,帮助他们树立“和则两利,斗则两败”的共赢意识。
经过10余次调解,三方最终放下芥蒂,在租金支付、租赁合同签订、过渡期安排等方面,均达成一致意见,并于上月20日签订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