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侵犯 消费者权利表现

1.金融机构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2.金融机构强买强卖,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3.金融机构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合同中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

4.金融机构没有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

5.金融机构不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对消费者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6.金融机构导致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等。

温馨提示

个人金融信息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息息相关,金融机构在收集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收集个人金融信息,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储个人金融信息。

当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金融消费争议时,原则上应当先向金融机构投诉。金融机构对投诉不予受理、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金融消费者认为处理结果不合理时,可以向金融机构住所地、争议发生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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